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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江县今冬明春鄱阳湖区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1-10-26 12:08:22       【字体:

 

 

 

 

 

 

 

县府办发〔2011160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江县今冬明春鄱阳湖区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九江县今冬明春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

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九江县今冬明春鄱阳湖区越冬候鸟保护

与湿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鄱阳湖区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工作,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委员会关于转发《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星子县开展今冬明春鄱阳湖区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赣鄱联保委字[201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爱鸟护鸟和湿地保护的思想意识;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候鸟与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严防捕杀候鸟与破坏湿地资源案件的发生,实现湖中无网、运输无鸟、菜单无名、餐桌无菜、市场无交易、湖区无违规围堤、草洲无农的管理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陶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孙卫东    县政府副县长

     潘华东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周凯常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乐渊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邹立荣    县林业局人武部长

         张和力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子龙    县农业局畜牧中心主任

赵宋才    县水产局副局长

         郑通全    县交通局副局长

         吴仲夏    县文广局工会主席

张国锐    港口街镇党委委员

曾少林    赤湖管理处副场长

王家勇    城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万秀勇    赛城湖水产场副场长

     刘光勇    狮子镇纪委书记

     徐龙火    城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钟志华    新塘乡党委副书记

熊益彬    新合镇纪委书记

熊枝棣    沙河街镇党委委员

胡尧奇    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晓洪    县林业局野保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徐晓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年的22是国际湿地日,4

1—7日是全省爱鸟宣传周,1111130为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沿湖各乡(镇)及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站要广泛开展保护越冬候鸟和保护湿地资源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分发宣传单(册)、张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爱鸟护鸟和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排查清理。各沿湖乡镇要认真组织安排人员经常深入湖区,进行定期巡湖检查,拆除天网、清除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工具和物品,向湖区群众公布保护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值班电话,聘请信息员,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形成保护候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是落实责任。在沿湖各乡镇成立越冬候鸟管护网络,健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村、组。聘请护鸟监督员、信息员,指定专人负责。

四是加强整治监管。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野生动物监管工作,有关部门必须严厉打击破坏候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采用猎捕、设网、投毒等方法危害鸟类的违法行为,非法收购、贩卖、运输、加工、出售鸟类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重点打击。对集贸市场、酒店餐馆进行重点整治,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力争实现四无目标,即:湖中无天网、毒饵;市场无候鸟交易;酒店餐桌无候鸟经营;流通领域无候鸟运输。

四、划分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越冬候鸟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指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每年在进入越冬季节前,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沿湖乡镇村组以上干部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各级干部的护鸟法律意识,安排年度工作。

沿湖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湖乡(镇、场、区)对行政区域范围内越冬候鸟保护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一是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候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刷标语、发传单、张贴公告,不断提高湖区群众护鸟意识;二是加强对辖区内湖区承包人的管理,每年9月上旬,召集辖区内湖区承包人召开候鸟保护专题会议,对辖区内湖泊、草洲、滩涂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按照谁经营管理,谁负责保护候鸟的原则,明确责任并签订候鸟保护责任状,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承包人责任区域不出现天网、投毒及其他方式猎捕候鸟的现象。三是与村组签订责任状,组织乡、村干部定岗定位在湖区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四是进行定期巡湖检查。及时清除辖区内天网和毒饵等危害候鸟的工具,聘请护鸟监督员,要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和待遇。五是在通往湖区相关路口设立检查岗哨,对出行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杜绝偷运候鸟现象。

县工商局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主要职责:对全县集贸

市场实行常态管理,确保市场不出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现象。

县交通局:负责对车站、码头进行监督,确保车辆、船只不发生非法运输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现象。

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农技站进行监督管理,将呋喃丹实名制销售制度落到实处。

县水产局:负责对湖区承包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巡查力度,提高其护鸟意识,杜绝捕猎候鸟行为的发生。

县文广局:通过县电视台播放相关宣传字幕,并及时对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执法检查和打击犯罪,治安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局长为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一是在候鸟越冬时期,警力向湖区倾斜,加大巡湖监管力度,进行定期巡湖检查,对湖区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二是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候鸟和破坏湿地等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速、从严处理。

沿湖村组沿湖村委会对本村辖区的候鸟保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责任单位为村委会,直接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主要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主要职责:一是抓好宣传,书写宣传标语,办宣传专栏,进村上户进行口头宣传。二是向上级部门提供有效的情况及线索,对本村区域存在猎捕候鸟工具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定岗定人对本辖区湖区实行24小时的监督巡查。

县林业局:负责候鸟保护和湿地保护监督管理,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一是做到每周深入到湖区督导检查一次。二是检查沿湖乡镇与村委会、湖区承包人候鸟保护责任状签订情况。三是检查乡、村候鸟保护员值班人员到位情况,以及乡、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捕杀候鸟和破坏湿地的现象,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当地政府及县政府分管领导。五是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越冬候鸟和破坏湿地等违法行为。六是建立督促检查登记档案。七是加强对饭店、餐馆的监督管理,杜绝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保障经费沿湖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护鄱阳湖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构建长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导具体抓。责任区域要分解细化到人头、地段,对具体工作推进要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实效。县财政每年安排候鸟保护工作专项经费,沿湖乡镇、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所需经费也必须给予确保。

二是履行职责,协同配合沿湖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候鸟在湖区安全越冬。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沿湖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鄱阳湖湖区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氛围造浓;特别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增加的及时予曝光。

四是督促检查跟踪问责为使护鸟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

县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沿湖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县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承包人责任区域发现有猎捕候鸟的现象将由乡镇政府按照候鸟保护责任状追究相关责任;对查获的捕杀和贩运候鸟及破坏湿地的犯罪人员,县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主题词林业  候鸟湿地保护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法院,县检察院。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0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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